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正常运行的201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达87.56%,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等4个市合格率达100%。经督促整改复检后,其他网站合格率达98%。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转办的网民留言141条,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均按照要求全部答复,办结率100%。
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对正常运行的33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其中包含全部172个省直单位政务新媒体,以及13个市(地)的主要门户政务新媒体。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总体合格率达81.66%。其中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黑河市合格率达100%。经督促整改复检后,其他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达96.4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日常运维和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多个主办单位在网站改版、栏目调整后疏于监管,如绥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多处空白栏目。部分主办单位的栏目长期不更新,如省政府采购网、绥化市青冈县、大兴安岭呼中区网站多次整改不到位。个别主办单位对网站管理工作意识淡薄,如省广播电视局、省自然资源厅首页长期不更新,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鹤岗市萝北县政府门户网站连续多次检查不合格。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有待完善。依照政务新媒体单项否决检查标准,有28个单位超过2周未更新,如七台河兴乐社区公共服务站微信公众号超过6个月未更新。部分单位未按照规范流程开办关停新媒体,如鹤岗市东山区商务局存在多个账号已经注销,但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仍然显示正常运行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平台管理,加大网站和新媒体日常巡检力度,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防止出现“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着力清除僵尸、睡眠、伪关停等账号,对未进行报送的账号及时查漏补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和群众需要,选择合适的新媒体平台,按照实际需求开设和用好政务新媒体,避免盲目开通和简单随意关停。
(三)重视留言办理,提升网站互动水平。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要按照要求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按期办结网民留言。对于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在线咨询和建言,要及时办理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杜绝出现推诿、敷衍等现象。畅通政民在线互动交流渠道,办好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栏目,让各级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成为了解民意汲取民智的新通道、为民解忧的新平台、接受人民监督的新途径。
(四)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于2022年1月2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创建并提交,同时在网站首页显着位置发布。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汇总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及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